石家庄书法高考培训学校就书法的基本介绍作如下介绍:
1.描摹。
姿式,首先用拇指与中指紧夹住,手掌中的空闲位置要有像4厘米左右的正方体的位置,然后用无名指和小指自然的放在毛笔后面。手臂要离桌子一段距离;常法,用薄纸(绢)蒙在原作上面依照原来的样子去写或去画。描红即是其中的一种方法。
2.临写。
习书者对照书法原帖,在另外一张纸上尽可能和原作模样一模一样的书写出来。
3.背临。
多次临写之后,根据头脑记忆中留下的原作形象,再次书写出来。
4.创作。
依据不断修正的背临书写习惯和书写风格,重新选择书写内容,书写出来的新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