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,在当代文化建设中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?能给人们的文化生活带来多大的影响?这是每一个热爱和关注书法的人士不能不思考的问题。
前两年中国美术馆的“情境书法大展”,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。展览迥异习见的形式,对书法作品及其相应的展示空间作了立体展示。纵观整个展览,我们发现,除了对联、匾额、岩壁镌刻等形式,书法都是以完整的“作品”形式存在的,尽管看起来“情境”丰富,其实只是作品的装裱、悬挂、装置环境多样而已。这种展览形式无疑是非常具有新意的,但不能不看到,对更多的观众来说,眼前的景观更多引起的是他们对古装剧的记忆。平心而论,在现代家居环境里,书法作品是也只能是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,没有谁愿意为一件作品去搞相匹配的装修风格。既然家居环境的变化是大势所趋,那么,复“古”不能,只好书法本身来出“新”了。近年书法作品在书写材料的质地、颜色、工艺等方面的越来越讲究,装裱工艺与形式也大为丰富,这都是书法“量”生活之“体”而“裁衣”的主动选择,无疑具有积极意义。
书法展览影响在书法圈外小得可怜,因素固然多多,但习非成是、脱离生活实际需要的“展览专用”作品的“长盛不衰”,也许该算一条吧。作为书法界最主要的活动形式之一的展览尤其是“国展”,至今还多少有些抱残守缺或过犹不及的规矩。这里只说最为人熟悉的“展厅效应”。高大的展厅适合挂高大的作品,这是正常的,但如果认为高大的展厅只适合挂高大的作品,就有失偏颇了。的确,明清之际,厅堂宽敞高大,造纸技术也有了新的发展,书法创作中出现了后来所谓的明清调作品,一个特征就是幅面巨大,远远超过宋元及以前的常见尺寸。这往往为“展厅效应”提倡者拿来作理由,但其实以此来为“展厅效应”撑腰其实是站不住脚的。道理很简单:明清之际厅堂高大,那是家居实际,而今天同样高大的却是展厅,换句话说,明清之际长轴巨幅的出现是适应社会生活变化的明智之举,按道理,今天的书法家也应该学习其精神,根据现代家居条件考虑作品的形制(这在书法市场上已经基本达成共识,文辞讲究、尺寸不大、适合现代家居装饰的作品最受欢迎)。认定展厅高大作品就得高大,这其实是本末倒置,而且,本来是“可以”高大,不知不觉就变成“必须”高大,这就没有道理了。按“展厅效应”的说法,《兰亭序》、《黄州寒食帖》是不是就无法在现代化的高大展厅内展出了呢?扇面是不是也不适合展厅呢?书法可以写到丈二,那篆刻呢?当然,巨幅作品也有他的用武之地,如会议厅、礼堂一类地方也需要尺幅较大的作品,但,与更多寻常百姓的居家装饰需要来比,“展厅效应”下的“大作”之多实在是过于“绰绰有余”了。
现代社会,书法越来越边缘化,但也更加专业化。因此书法在当代的推广与普及,首要任务,不是培养大批的书法家(这几乎是不可能的),而是大批的书法爱好者。这爱好者也分两种,一种是创作,一种是欣赏,而后者无疑更有意义。譬如跳水,若为健身,选择游泳的很多,而对跳水,更多的人是安于欣赏,真正尝试过跳水的有几人呢?尽管书法热了几十年,但,真正在更广范围内提升大众审美素质的活动微乎其微,而放弃对受众的培养,那谈何自身发展!书法在现代社会的存在方式,主要还是书法媒体、展览、拍卖会三大块,不管艺术圈、学术圈、商业圈、收藏圈,总是圈内的事,至于坚持多年下乡下基层送春联等活动,固然不易,但对书法的推广,能产生的作用毕竟相当有限。当人们对北京奥运会标识牌的所谓“书法”大加鞭挞的时候,作为书法人,我们应该想到两个词:扶正祛邪、当仁不让。我们的书法家,若还抱着“酒香不怕巷子深”的古训,“养在深闺人未识”,明白人不作为,鹊巢鸠占也就只好忍受了。
艺术品走进寻常百姓家不是艺术本身的事情,是需要社会经济发展作最起码的保障的,断非一日之功。我们说“中国书法进万家”,但我们听说过“中国画进万家”、 “雕塑进万家”吗?艺术品的普及,起码目前来看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尽管这是趋势,而且很乐观。一句话,书法应该主动去适应生活,而不能指望生活来适应书法,不能真正融入现代生活,书法必然境况窘迫、前景堪忧。